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学研究
第一章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就业效应分析
更低。随着2006年“翔安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区”、“同安同集高科技产业区”和“思明区软件园二期”等重点开发区的逐步开发,如果供给不相应增加的话,厦门市缺工问题将更加突出。
厦门市劳动力资源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工资水甲没有吸引力,见表1—2。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厦门市劳动力密集型及服务行业的工资水平与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水平有一定差距,厦门市2005年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工均(基本工资+奖金)在700元至1000元,而2006年的劳动力市场均价上升到1000元至1200元,但仍低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同类工种企业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平均工资1200元到1500元的水平。与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仅存在200至300元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足以吸引更多的劳动力资源进入我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省内的不少企业仍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工资差别不大,按照托达罗模型的结论,就会导致劳动力资源出现就近就业的现象,起到劳动力资源有分流的作用。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平均工资比较来看,最低工资标准一定程度上偏低。具体见表2.2。厦门市自1994年7月1日厦门市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厦门市所辖各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
1994年—2000年为第一阶段:思明、湖里、集美、海沧为第一档次,同安为第二档次。.
2001年_2006年为第二阶段:根据岛内外各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确定为岛内一档、岛外两档,其中思明、湖里为第一档次,集美、海沧区为第二档次,同安、翔安为第三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