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岗位上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五)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