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获得有较大价值并转化为生产力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前5名专利权人)。
七、提出本专业新理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或应用新方法、新材料1项以上,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实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八、 在设计、施工或设备运行和维修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1项以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九、在新产品设计、改进工艺流程、选用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新品种)、扩大应用新领域、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三废排放等本专业某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十、完成对引进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发展或使之与国产设备、原材料配套项目1项以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十一、获得当地政府部门奖励、表彰的援外(境外)工程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交证书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