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综合执法局建立的备案台帐范围内;二是根据本细则确定的已建房屋申请补办《房地产权证》所需资料,审核已建房屋业主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备;三是初步审查已建房屋业主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转入下一办理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由属地镇街工作办公室结合已建房屋业主提交的资料,按照本细则确定的标准,计算出已建房屋业主在补办《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缴交的各类规费和处罚款的大致数额(详见附件 3),并告知已建房屋业主。如其表示同意缴交上述费用,则由镇街工作办公室与已建房屋业主签订《同意缴交各类规费和处罚款承诺书》(合并在《审批总表》内,详见附件 1),并转入下一办理环节;如其表示不同意缴交上述费在确知自身享有权利和应尽责任的基础上,如认为项目已满用,则将有关资料退回已建房屋业主,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