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详见附件 6)(略)。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详见附件 7)(略)。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8)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详见附件 9)(略)。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详见附件 10)(略)。
附件1-7、9-10:(略)
附件 8: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