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不得聘用( )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 )、( )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 )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校长由( )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 ),不得( )。
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 )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 )。
全社会应当( )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 )对待学生,( )学生的(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 )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 )或者其他(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 )。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 )。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 )制度。教师职务分为( )职务、( )职务和( )职务。
第三十一条 ( )保障教师( )和( ),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 )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当地( )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 )补助津贴。在( )和( )工作的教师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