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九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降级至开除处分:
(一)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办理空头汇款的;
(二)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付款的。
第十节违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违反规定保管、运送、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的;
(二)重要空白凭证未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或账实不符的;
(三)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超限额的;
(四)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未做到逐份销号、双人签章(柜员制除外)的;
(五)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未按规定处理的;
(六)营业终了未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核对、清点和入库保管的。
第九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