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全隐患或环保等问题。
(二)考察企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生产工作现场是否井然有序,部门配置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公示的各项制度。
(三)对企业财务的核实及调查中,须对企业账务真实性做一个表面的测试,对当期财务进行账帐、账表、账实的核对,确认各会计科目、余额相符。然后再根据调查提纲对重点、疑点问题详细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须对重要资料进行复印,并经过客户签章确认。
(四)对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拟提供抵、质押物进行摄影,有条件的可以利用DV、录音等多媒体手段进行记录。
(五)在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中,至少应包括以下人员:企业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或生产负责人、一线生产工作人员等。
第十八条 现场调查中,调查人员须遵循以下的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对于客户提供的信息,或调查人员的个人判断,都必须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书面依据,并且详细记录调查的方式和过程,对于一些确实无法取得直接书面证据的重要信息,则需通过与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给予证明和确认。
(二)谨慎性原则。不能片面听取客户的口头介绍或承诺,应留心调查现场中的细节问题,对异常情况要反复甄别,对没有确切依据的数据要保守估算。
(三)重要性原则。受到时间的限制,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调查人员须根据调查提纲进行现场调查,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可以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