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制度上的漏洞。
1.1.5 企业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调查方法指引1.3)
取得对企业经营有重大作用的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包括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工商登记表、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等,检查各子、分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企业的股权是否得到确定(不存在纠纷)。
另外审查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间关联交易的性质(分类)、
内容、公允性、合理性、决策批准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关联关系是否密切、行业相关性如何、关联投资效果、关联企业经营情况对项目风险的影响程度,侧重分析关联交易中关联内部资金流转,虚增的非对外产生的实际现金流的情况和资产情况。
第二节 企业重要事项调查
1.2.1 调查企业是否披露有关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详见调查方法指引4.1)
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查阅当地信用网、工商网、法院系统网站等了解客户的诉讼、纠纷、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以及查阅是否有其他负面消息和新闻。同时留意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