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上反事实思维与内疚和羞耻关系的分析和探讨,可以引发我们关于大学生和青少年罪犯道德感培养和教育的一些思考。首先,创设情境,诱发内疚感和羞耻感。其次,针对青少年罪犯羞耻与行为高度相关的研究结果,应着重从他们的犯罪行为入手,培育服刑青少年的羞耻之心。最后,要利用青少年罪犯对亲朋好友特别是父母的高内疚感,在实际的劳教改造活动中,充分运用家庭这一强有力的教化背景,使他们在愧对亲人的自责和内疚中改过自新。这一点在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中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
内疚和羞耻的关系_来自反事实思维的验证_高学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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