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完整认知路线,都是具有各不相同的认知步骤规律的。对同一对象的初始认知位置,可以、可能各不相同。认知路线也可以、可能各不相同。但认知完整性、认知次序性步骤,不能混乱。这种认知性有序关联逻辑步骤现象,形如无论如何移动物体“系”,物体内部的电子、原子核之间的关联关系,都是不变的关联现象一样。无论如何“使用、移动”认知步骤系,其认知系内部的有序步骤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是不能变的。
我们说,这种认知步骤之间,不能错位的认知步骤性关联关系,构成抽象性认知系系统。
由于,我们获取认知知识的最基本的有序步骤,也就是“观察认识、承认证实、理论描述、度量判别”的认知步骤。
所以,我们从各种角度,展开描述其“观察认识、承认证实、理论描述、度量判别”这四个基本认知步骤。则有抽象性认知系系统学的基本学科科目――即,哲学、数学、系统学等等学科科目。抽象性认知系系统学,只是一种理论解析性扩展认可认知范围的“工具”学科。其理论扩展性认可认知的解析过程,仅是依据两类基本模型,列出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和宏观、微观、常观关系图示。再通过物体的触及性运动作用规律,来确定已知、未知、和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如果将视觉性、触觉性形态,视为是对自然的原始抽象过程。则其哲学、数学、系统学等等概念,就是高阶高次抽象的概念。这也就是说,很多观点的争议,都是高阶高次抽象过程中,出现了关联上的错误。自然的绝对存在,是既没有形态、更没有数的。认为虚数,是自然中不存在的数,就是这种错误。自然数,应该理解为原始客观抽象数。
我们说,广义的系统,是指一切存在关联区域区间形态的系统。狭义的系统,有自然系统,和客观抽象系统两大类。一切基于生理感知方式、物理作用方式,所能证实的关联区域区间形态,所指定定义的系统,都是自然系统。一切基于有序关联性理论描述的关联步骤区间形态,所指定定义的系统,都是抽象性知识系统、学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