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驾驶员领取审核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至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将维修车辆送往定点维修点(4S店)维修。根据维修范围、维修时间、定点取车。
3、车辆在外地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维修。返回公司半个工作日内,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
第四节 油料管理
1、集团公务车加油统一使用车辆加油卡,加油地点统一为中国石化加油站。
2、车辆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根据公务车的百公里油耗标准核定用油量,建立一车一档,并对车辆油耗进行年度核算。
3、车辆需要加油时,驾驶员应提前半个工作日至行政人事部领取加油卡。加油时,驾驶员应拍照记录加油金额,加油公升、加油余额,加油前公里数。返回公司后,立即将加油卡归还行政人事部,并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将加油拍照信息逐一登记。
4、公务车出差时,驾驶员应提前半个工作日,领取车辆加油卡。出差返回公司后,立即归还,并填写车辆加油记录。
5、公司加油卡除公务车加油外,不得对外借出。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