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求助和人畜共患病疫情控制工作。
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应急运输畅通。
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部门负责调集应急物资。
9、应急通讯组:由通讯管理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10、气象服务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11、综合信息组: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12、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3、涉外工作组:请示市政府办及外(侨)办、台办、公安、广电、商务等相关单位,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相关事宜。
14、特种应急组:由市公安、金融、网络监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与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六、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协同制度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在启动各级应急处置预案的同时,及时进行不同程度的社会动员,协助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隔离等工作,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