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每年应定期配合有关单位对锅炉的检修,确保锅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和零部件的完好、安全。
6、上岗时严禁打瞌睡、中途离岗、酗酒;严禁以任何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7、履行节约,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8、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作风。
9、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0、遇有事故发生不得离开岗位,要周密考虑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得隐瞒事故。
资历要求:须持有最新的锅炉操作证。
工作经验:熟悉掌握锅炉设备的各项功能、操作使用程序。 11、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如果未做到以上职责,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与惩罚。 第十六条 化验室职能
1、负责制定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用仪器、设备标准操作、清洁、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2、负责编制检验用的设备、仪器、试剂、试液、菌种、标准品(对照品)、标准溶液、培养基等管理办法。 3、负责制定化验室人员职责。 4、负责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检验的工作,并形成检验报。 5、负责对退回药品检验的工作,并形成检验报告。 6、负责洁净室(区)的微生物沉降菌数的监测。 7、负责GMP验证工作中所需进行检验项目的检验。 8、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9、配合质量保证部完成GMP自检工作。 10、配合质量保证部做好本部门GMP培训工作。
11、负责对个人卫生、工艺卫生、环境及制药用水的监测。 12、负责收集质量信息,并做好反馈工作。
13、整理原始数据,对检验所获得的数据、信息认真进行分析与评价,及时向质量保证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发出报告,使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水平,及生产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问题,为质量决策提供依据。
14、定期进行产品稳定性考察、留样的检测,并将结果定期上报,为制订原辅料成品的贮存期、有效期及质量负责期提供数据。 15、负责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器具洗消,保持检验室的清洁卫生,使检验室随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16、负责质量检验人员、过程控制人员的检验专业的理论与技能考核,参与对公司营销人员的GMP知识和药品质量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17、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第十七条 化验室主任
1、负责制定化验室工作目标。
2、负责起草修订化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程、规章制度并保证其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厂房监测规程、检验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规程、培养基、试剂与试液配制、菌种使用管理规程以及清洁规程等。
4、负责审核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报告。 5、负责检验过程的偏差处理。 6、负责审核检验方法,检验仪器的验证方案及报告,组织安排本部门实施验证。
7、负责安排本部门的人员完成产品及工艺验证,设备验证、水系统验证、空调系统验证、清洁验证中所需检验工作,对验证样品进行检验并提供数据。
8、负责组织定期对洁净区沉降菌的监测。
9、负责对留样样品进行稳定性考察工作,并提供留样数据。 10、负责对化验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 11、负责做好精密仪器的调试,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 12、负责化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
13、负责化验室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工作。 14、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工作。
第六章 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2、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综合办公室,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进行添置。 3、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窗口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应按数据库程序的要求每天录入待办数据,如电脑故障则利用相邻部门电脑操作;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软盘、U盘或硬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5、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公司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6、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电脑,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 7、电脑操作员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关好门窗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办公室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10、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确保计算机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
第二条 其他办公设施的管理
1、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各项设施,不得人为故意损害公物。 2、工作人员工作中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设施。
3、各工作人员的办公设施由个人自行管理,无正当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
4、所有的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更换和添置必须经办公室批准。
5、下班时要关闭好电灯、空调、门窗,整理、放置好各自桌上的物品。
第七章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第二条 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第三条 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第四条 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第五条 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第六条 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第七条 安全管理厨房设置灭火器;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八条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1、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灭,以防火灾发生。
5、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九条 食堂采购和报销:
1、综合办公室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各类物资一般每周或每月结算一次,不能按周期结算的,经验收合格后也可立即付款;
5、食堂管理员根据财务部规定周期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第八章 食堂人员的管理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品卫生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
第二条 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第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第四条 食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第五条 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第六条 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第七条 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章 厨房奖惩细则
第一条 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 5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辞退。
第二条 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
第四条 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10-50 元罚款。
第五条 严格按就餐规定收取饭票及记录餐卡,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执行,扣款10 元。
第六条 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
第八条 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九条 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按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条 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罚款 50-100元,严重者辞退。
第十条 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章 职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就餐人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均可在本公司食堂就餐。 1、公司所有工作中正式员工、试工人员以及临时行政安排人员。 2、经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批准,在本企业工作的临时人员。 第二条 就餐管理
1、员工餐厅每日供应中午工作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用餐时间。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餐厅就餐,不能提前,用餐后无特殊原因马上离开。
2、就餐人员进入餐厅后,必须遵守就餐秩序,依次排队打饭,不允许插队、拥挤。
3、员工应在员工餐厅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来餐厅用餐,需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方可由他人代其打饭。
4、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饭量盛饭打汤,不得倒掉饭菜,不允许故意造成浪费。
5、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餐厅指定地点。不得把餐具拿出餐厅或带回办公室占为私有(自备餐具除外)。
6、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抽烟,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7、在餐厅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餐厅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讲究道德。 8、患有传染病人员在发病期间,禁止在员工餐厅就餐。 9、就餐人员得擅自进入厨房。
第十一章、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入住员工由办公室审核是否符合入住条件并统一安排房间、
床位
第二条 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第三条 未经办公室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第四条 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员工宿舍范围内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第五条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