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文献综述
内容摘要: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其热点和难点问题。补偿机制改革则是公立医院改革成败的关键。从1954年幵始,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部分。随着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不断减少,对医疗服务收费采取低成本定价的限价政策,因而公立医院为了维持曰常运行、提高服务水平和扩大规模,只得依靠药品加成收入来弥补,从而导致了公立医院的趋利倾向、公益性减弱,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药费贵等问题,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补偿机制改革的方案,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贵、看病难、药费贵”的问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献言献策。
关键词: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涉及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公立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其补偿机制属于公共产品提供的范畴,需要运用公共财政理论指导和研究解决。
1985年开始,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也逐步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革。2005年以前,总体方向是坚持公益主导下的市场化改革。从资金来源的角度看,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由原来的单一财政拨款来源转向三个部分: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药品收入是指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成15%-20%,对其放权让利,通过加成收入补偿医院自身运行和发展所需资金,从而逐步减少其财政投入。所谓医疗服务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收取的,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设备、卫生材料、人力成本等产生的物化劳动消耗和体现技术劳务的挂号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产生的费用。财政补助是指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包括根据公立医院房屋新建、大型医疗设备购买、科研项目等进行专项拨款的专项投入以及对医院工作人员工资进行拨款的经常性投入。其中,经常性投入主要有按照核定床位数量补偿、按在编人员工资补偿等方式。而这样的补偿方式,其结果,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过度渗透到公共服务领域,医疗服务收费定价相对偏低,国家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逐年减少,公立医院在维持自身运行、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所需的运转资金上越来越捉襟见射,只得依靠药品加成收入赚得更多利润来弥补资金的短缺。另一方面,这样的补偿机制导致医生可以通过幵药获取利益,药越贵、加成额度越高,幵药越多、获利越多,出现了大处方、开贵药、乱用药的现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市场竞争对传统的医德观产生巨大的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