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范文
2006年度各县(市、区)科技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加快科技自主创新步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结合近年来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 考核的原则、对象和内容
1.考核的原则
考核以充分反映各县(市、区)科技工作实绩为目标,按照简单易行、科学适用、公平公正、激励先进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
2.考核对象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考核扬州市各县(市、区)科技局的工作。
3.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情况、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和管理、工农业科技进步、产学研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宣传等方面。
4.考核办法
(1) 考核分两个组进行,即:江都、邗江、仪征、宝应、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