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刚写的,后毕改论改课题了,觉得删了可惜,就拿来分享下
[2] 服务和自我管理。
张兴杰(2007)认为社区管理是指在社区范围内,由社区内的基层政权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为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进社区全方位发展而对社区的各
[3] 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顾建健、刘中起(2007)认为社区管理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区基层政权组织与社会居民、社区单位等,为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进社区全方位发展,
[4] 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项事务进行有效调控的过程。
唐晓阳(2000)认为社区管理就是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
[5] 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
孟临、韩狄明(1998)认为社区管理是以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全面提高生活质量和人的素质为宗旨,围绕社区
[6] 规划和社区发展目标对社区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展开的各项管理工作。
沃思、雷德菲尔德等学者依据社区的结构、功能、组织情况和人口情况等因素,把社区分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两大类型。城市社区一般按照社区提供的服务种类、存在时间长短和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来划分的。而农村社区主要是以农业活动为基础聚集起来的人生活的共同体。虽然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主体和特点略有不同,但都适用社区管理的理论和定义。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社区管理的概述即包括了城市社区管理定义。
2、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
社区是一个组织系统,它是社区内人们为达到共同的目标,而有序地形成的一个系统的、动态的社会共同体。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社区管理需要靠社区管理者和社区管理组织来完成。显然,社区管理的主体就是在社区管理中履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管理职能的人员和组织。
城市社区管理人员主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助理人员、社区性公共服务机构(如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文化站等)中的管理人员构成,通过对社区资源的合理分配使用,协调、控制、以实现共同目标,创建和谐社区。
当前我国存在几种主要的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包括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这和农村社区管理主体稍有不同,农村社区管理主体中没有居民委员会,而存在着村民委员会。目前,在市场经济下,我国城市的多数区政府正在将管理重心下移,根据街道的行政运行需要逐步下放行政管理权,使得街道成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是民间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城市社区服务的主要依托和服务主体。简单的说,街道办事处是主管层,居民委员会是操作层。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组织,它是实现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义,汪大海和魏娜(2009)认为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