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灾区工作中,只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措施得利,救护队才能够做到自身安全、积极有效地救灾;反之,救护队就要遭受挫折,甚至付出血的代价。那么救护队在进入灾区前和进入灾区应遵守哪些原则呢?
一、必须了解和掌握事故的性质及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救护指挥员了解和掌握事故的关键是及其重要的,受客观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有些事故的性质、范围很难掌握,这给救灾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对救灾安全也带来一定的随从性和盲动性,对处理事故也很不利。因此,救护队指挥员要做到:
(一)认真接听矿井调度人员的通知,听取指挥部的情况介绍,弄清事故的原因,主要过程及事故范围,征求他们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看法。
(二)从矿图上了解事故影响范围、遇难人员数量和分布状况、通风系统、现场安全生产状态及作业人员分布等情况,进而拟定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和抢救人员行动的路线、方法,并正确地设置井下基地。
(三)进一步向现场人员、灾区脱险人员了解情况。
(四)对灾区实地进行侦察,这是全面了解事故情况的最有效的方法,这一工作要有过硬的中队和小队去执行,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让指挥员和救灾指挥部做出切实可行的作战方案,指导救护队救援。
二、进入灾区前,救护队必须按照事故的性质,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保证人员精力充沛,仪器装备完好。
三、进入灾区前,必须全员做好战前检查,人员分工,并做好行动计划、安全注意事项的贯彻,同时指挥员要做好战前队员的思想动员和稳定工作。克服救灾初期时的盲然、胆怯心理。
四、进入灾区时,救护指挥员要全员启动和执行救灾人员的职责。指挥员、小队长是现场救灾工作行动与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救护队的行动与安全必须全面负责。
五、救护队在进入灾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关于矿山救护队在灾区行动的原则。由于在灾区工作中,救护队违反行动原则造成救灾失利、救护人员自身伤亡的教训极为深刻,这里就不再叙述。
第五节 侦察工作要求
为了查明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原因和范围,寻找遇险遇难人员,并查清其位置、数量和分布,探明有害气体、通风、巷道、支架及救灾物质的储备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救援预案提供依据,因此需要对灾区进行侦察。
小队人员整理好自己的仪器装备,小队长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选择有一定实战经验,身体素质好,熟悉井下情况的队员担任侦察工作。进入灾区前,小队长要向侦察小队讲明事故情况、行动路线、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侦察小队不得少于6人,要携带两小时氧气呼吸器、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担架、温度计、斧子、刀锯、备用氧气瓶、工具、备件袋、记录本、笔、粉笔、探险绳、灾区通讯设备,必要时,带上风幛及其它设备。并和灾区外的待机小队规定返回时间,进入灾区后,用语音或规定音响信号和待机小队保持不断的联系,待机小队与指挥部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侦察人员,特别是小队长要记录好灾区气体的浓度、温度、烟雾及巷道的支护情况(应根据不同的灾害性质,有侧重的侦察),遇有冒顶堵塞道路时,应仔细观察冒顶周围是否有通过的空间。对发现的遇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