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处于决策主导地位,需要企业考虑、决定的问题相对较多。在企业年金管理模式上,根据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环境,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在法律地位,受托人职责履行、专业能力、成本效益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不适合大多数企业;根据测算,如果单考虑成本方面的因素,企业年金资本规模在8亿元以下其基本的成本支出将高于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费。如果考虑法律、专业能力的因素,建议客户优先考虑采用法人受托模式。
对员工做好企业年金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政策的普及工作。企业往往会忽略这方面的工作;企业员工对企业年金具备一定了解后,有助于企业确定缴费比例,有助于企业年金方案的内部通过,有助于发挥企业年金计划的最大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