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代表公司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上的协调。
8.1.7在公司工作达到6个月以上。
8.2申报二级巡检的条件
8.2.1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及决断能力。
8.2.2精通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质量、品种规格,准确掌握施工进度,严格检查工长施工进度记录,认真解答客户质疑,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预防,能独立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8.2.3所巡检的工程,投诉率在1%以内,95%的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每月提供分部参观的标准工程不少于10%。
8.2.4代表公司处理一般性客户投诉及工程纠纷。
8.2.5在公司工作达到一至二个月,根据其表现进行定级。
8.3三级巡检员为每季度巡检评定的最后两名或达到二级巡检要求的。在施实过程中如果有突出表现者可经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报公司领导申批提升为二级巡检员。
8.4巡检员的评级办法
8.4.1每季度对巡检员进行基础知识、标准工程、实际操作、日常工程管理、客户满意度等各方面的综合评分,按名次进行评分。
8.4.2按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的掌握进行适应当时阶段进行出题考试,此部分评分占总评比分数30%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