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主管进行评定汇总。
10.2.3.2评分标准:填写表格不按专业语言填写及填写不全的每单扣0.5分,填写字体潦草、不整齐的每单扣0.5分。
10.2.4客户满意度的考核
10.2.4.1评分依据:当月回访巡检所检查工地的客户满意度情况,由客户工作部进行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汇总评分。
10.2.4.2评分标准:有客户对巡检工作不满意的每次扣2分,对巡检提出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2分,提出口头表扬的每次奖励1分。
10.2.5客户汇报制度的考核
10.2.5.1评分依据:客户工作部以每次巡检员检查完后与客户沟通时询问巡检员是否给客户进行汇报进行抽查。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汇总评分。
10.2.5.2评分标准:每发生一起检查完后未给客户汇报的扣2分(施工现场见到客户除外)。
10.2.6执行公司检查制度的考核
10.2.6.1评分依据: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巡检主管对巡检单的真实性、每周的例会汇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进行统计。
10.2.6.2评分标准:每发生一次巡检检查完事后填写巡检单的扣2分,巡检单不真实的每次扣2分。
10.2.7标准工程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的检查的考核。
10.2.7.1评分依据: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巡检员检查工地时不达标工地的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巡检主管进行汇总评分。
10.2.7.2评分标准:经检查,每发生一个工地达不到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标准的,每个工程扣2分,巡检员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扣5分,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扣10分。
10.2.8施工质量检查的考核
10.2.8.1评分依据: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巡检员检查工地时不达标工地的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巡检主管进行汇总评分。
10.2.8.2评分标准:按公司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巡检员未提出整改及处罚意见的每次扣2分。
10.2.9公司指派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0.2.9.1评分依据:巡检员受公司指派解决工程问题,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总评分。
10.2.9.2评分标准:完成任务及时的,每次加2分,完成任务及时的扣2分,完不成的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