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擅自泄露信息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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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擅自泄露信息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