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10个小时。
第五十五条 使用人员应及时接听和回复信息,严禁谈论与生产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关机,以保证网络畅通。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列支一定数额的专用资金,用于系统的维护和配备件的储备,保证机车监控和通讯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八节、 矿车装、卸载站
第五十七条 禁止用机车牵引代替推车机,禁止用推车机和人工配合推车。
第五十八条 使用绞车、推车机牵引向翻车机方向拉车时,绞车、推车机必须与翻车机闭锁并应由司机一人操作。 第五十九条 严禁在翻车机两端第一辆矿车处摘挂链。
第六十条 在处理矿车进入翻车机位臵不当或其他故障时,必须将翻车机、推车机的电源可靠切断,阻车器在阻车位臵,且附近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并确认电机车在不能顶车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第六十一条 翻车机司机必须注意矿车卸载状况,防止违章乘坐矿车人员、设备、杂物等翻入卸载坑内。
第六十二条 卸载时,翻车机司机必须打开灭尘水管,降低运输大巷粉尘浓度。
第三章 采区运输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六十三条 采区斜巷运输应建立斜巷运行许可证制度。 第六十四条 严禁在一条斜巷内采用绞车接力提升,倾斜井巷提升时不得在斜坡上设臵风门。
第六十五条 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局扇,运输巷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