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即为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户籍人口(非农人口及农业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调研发现,我国公共图书馆的读者构成中,暂住人口占有一定的比例(开放度高的城市占到20%以上,一般城市也大于8%),而且他们通常是公共图书馆的经常使用者,因此服务人口的计算应包含暂住人口。 第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体系是未来公共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该体系中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应为总分馆制,即由1-2个大型馆作为总馆,若干个中、小型馆作为分馆构成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馆际之间可以逐步实现图书资料统一采编、统一管理,通借通还、资源共享,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图书馆的使用和服务效率,为读者提供最方便、最人性化的日常公益性服务。
第四章 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 分类与用地构成
第十六条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将公共图书馆划分为大、中、小3种类型。目前我国的公共图书馆分为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地(市)级和县(市)级4个等级。调研发现,省级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面积一般在20000~40000㎡,地(市)级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20000㎡,县(市)级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一般在5000㎡以内,多数在2000㎡左右。因此,本指标对公共图书馆的分类是参考现状省、地、县级馆的建筑规模,并以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考虑功能需求进行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