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公文信函式格式探微(谭书旺)
明。
正是这惜墨如金、语焉不详的不足150字的表述,使得不少公文的使用者和研究者对信函式格式的某些细节产生了误解或者弄不明白的地方,现择其要者探究如下。
一、信函式格式中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
根据GB/T9704-1999的规定,信函式格式中的发文机关标识仅仅由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构成,其后不标注文种名称。发文机关标识的版面定位是“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这是信函式格式与其它所有格式的最大差别,也就是说,信函式格式的发文机关标识突破了GB/T9704-1999中规定的一般格式版心尺寸的限制,变得格外靠近上页边。
下面我们通过对信函式格式以外的其它格式中相关版心参数的计算,来对比一下信函式格式的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与其它格式的不同之处。
1.一般格式中的上行格式
根据GB/T9704-1999的规定,在公文的一般格式中,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的距离为80mm,加上版心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天头)37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117mm。
2.一般格式的平行或下行格式
根据GB/T9704-1999的规定,在公文的一般格式中,其它(下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