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10时,受保险公司委派,查勘定损人员随即赶到修理厂,发现“粤ABS-114”车前部受损,需更换保险杠、左右大灯、左右转向灯、左右雾灯、散热器、冷凝器等部件,预计费用1万元;经修理厂对该车作进一步拆检后发现,发动机因过热已严重损坏,需更换活塞、缸体、曲轴、连杆等部件,这部分修理费用为4.2万元。
3、作为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7分)?
答: 1、本案有以下疑点(4分):
(1)出险日1月8日离保单截止日(1月10日)很近;
(2)受损部位与报案描述不符,如撞击的对方是大型箱式货车,因货车底盘较高,从高度上可能与小轿车相撞的部位是车架或横梁,正常情况下,小轿车最有可能更换的部位是前引擎盖、水箱、冷凝器、前大灯、前转向灯等,保险杠应无损坏或是间接造成损失。
(3)造成发动机过热,显然与本此撞击无关,发动机过热主要是冷却水漏完(通常情况下,冷却水漏导致的发动机过热可能是撞击后继续着车行使所致)
2、鉴于以上疑点,本案不排除假案可能,需重新到现场调查核实(3分)。
案例三(6分)
1999年11月8日,甲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李某驾驶风度轿车行驶至一加油站东侧掉头时,与张某驾驶某培训中心的奔驰(乙保险公司承保)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11月9日奔驰轿车经甲保险公司估损,损失为3万元。培训中心将奔驰车送到奔驰特约维修中心修理,修理费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