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水保管理目标及标准
一、环保管理目标:
坚持“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的原则;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要求。
二、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标准:
1、制定各级环保责任制和考核办法。
2、要有固定垃圾池并有标识牌,要分类堆放,做出处理方案。
3、按所征地范围进行弃土并有标识牌。
4、排放污水必须有沉淀池。
5、对现有的水渠水沟不能有堵塞污染现象。
6、厕所要有固定地点,同时要做出粪便处理方案。
7、在生活区生产区分别插臵标识牌环境保护宣传标语。
8、环保资料、会议、检查记录要归类建档注重制度措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