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部领导参加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并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施工前,对地表地貌进行必要的调查,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用最快的方式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人为的破坏,在文物保护部门采取的保护性发掘等措施完成后,经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组织重新施工。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