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方电网电力通信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加强通信网络管理,不断提高通信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通信调度为主线”的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电力生产服务,依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电力通信管理标准》及南方电网相关的规定、规范,制定本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通信调度管理规定
7 坚持执行时,受令的通信候班员、运维人员、检修人员应当执行该指
令。如执行该通信调度指令确将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受令的通
信候班员、运维人员、检修人员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
及改正通信调度指令的建议,报告发令的通信调度值班员和本单位主
管领导。
6.4 属于电力调度许可的通信检修,在值班调度员征得通信调度值班员
同意时,通信调度值班员要与值班调度员核实检修内容,并确认通信系统运行现状后,回复值班调度员。
6.5 属于通信调度许可的通信检修,未经通信调度值班员的通信调度令或许可,厂、站和其它
通信机构的值班、检修人员均不得自行操作。厂、站通信运行值班、检修人员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先行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相应的通信调度值班员。
6.6 通信调度值班员应坚守岗位,第一时间发现故障,第一时间隔离故
障,恢复业务。
6.7 通信调度值班员日常工作、检修、故障处理过程中,应使用录音电
话,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录音电话、通信调度值班记录是工作中的
重要凭证,不得遗漏、更改。
6.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通信调度值班员发布或者执行调度指令。
6.9 任何情况下严禁“约时”开始或结束检修工作。
6.10 通信系统有重大运行方式改变、影响面大的工程接入或大修技改工
作等,工作前,应对通信调度值班员进行技术交底,安排专责跟进。
6.11 通信检修工作,通信调度值班员应核对以下工作内容
6.11.1 操作前,核对现场通信联系人姓名。核对检修单编号、开通单编
号或工作联系单编号及名称;核对通信网络、设备、电路的运行
状态。
6.11.2 操作后,核对受影响的线路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 直
流控制等生产实时控制业务通信电路;核对网管数据改变情况。
6.11.3工作结束后,核对检修设备或电路的运行状态,受影响业务应
全部恢复正常。
6.12 通信调度值班员发现网管数据、运行资料与现场资料、通信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时,应及时记录在案,并通知专责跟进,专责须反馈结果。
6. 13 自然灾害(地震、台风、冰冻、雷暴雨等)严重危害电力安全生产
和通信网络安全运行,通信调度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预防和降低自然灾害对通信网络的影响。
6.14 所辖通信网络发生故障,运行维护单位应立即向本级通信调度汇报。
6.15 省通信网承载一级通信电路中发现故障应由省通信调度向总调
通信调度汇报。
6.16 每天17:30前各省通信调度向总调通信调度汇报当日所辖通信网
络运行情况。
6.17 每天17:00前地区通信调度向省通信调度汇报当日所辖的通信网
络的异常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