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能——原材料、外购件的检验既起到把关的职能又起到预防的职能。
报告职能——为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质量状况,需将获取的数据和质量信息及时上报给相应的质量主管。
1.6 检验的分类
a.按生产过程分:进货检验(IQC)、过程检验(IPQC)、最终检验(FQC)、出货检验(OQC) b.按检验者分:自检 、互检 、专检
c.按检验的目的分:验收性质的检验、监控性质的检验
d.按检验场所分:固定检验 、巡回检验、现场检验
e.按检验后被检验产品能否使用分:破坏性检验 、非破坏性检验
f.按检验对象的数量分:全数检验 、抽样检验
g.按检验方法分类:感观检验、器具检验
1.6.1进货检验(IQC)的几种形式
a.检查原始质量凭证(出厂检验报告)
b.对来料物品进行实物检查
c.派员驻厂验收
1.6.2进货检验(IQC)检验员必知
a.来料对产品的影响程度
b.供应商品质控制能力及信誉
c.该物料以往经常出现的异常
d.客户(生产装配线)的品质要求
1.6.3过程检验(IPQC)五检制及三不原则
首检——首检是在生产开始时或工序因素调整后对制造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自检——是指由作业员自己检查质量状况
互检——是指操作者之间互相检查
专检——是指是指由专职检验员检查
巡检——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制造工序进行的巡回质量检验。
三不原则——不接收缺陷——不制造缺陷——不传递缺陷
1.7 检验项目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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