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区一直是狂犬病的老疫区,只是今年比往年更厉害些,如果及早加强管理,哪有今天这些事情?”H区街头一位执勤的民警向记者坦诚他并不赞同“杀狗代免疫”。“人的利益至高无尚,狂犬并病疫情严重,为了保证人的安全为何不能杀?”也有一些支持政府行动的声音,认为人和狗的生命同样值得尊重,但是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当然应该以人为重。
H区当地的网友认为,狗是可以养的,但一定要纳入日常管理,要建立档案,发给狗证,对应当进行免疫而不愿意免疫的狗的主人,可以发出警告限期免疫。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公民患流感,肯定是采取有效的隔离并积极治疗。狂犬病的传染速度和危险性与当前的流感相比小得多,对于没有攻击性的狗和看护好的狗,即便携带病毒也应该是治疗,而不是将其杀死,现在屠刀伸向了没有携带病毒的狗!"动物救助中心的一位女士对记者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打狗行动出现扩大化。疫情重灾区之一的H区Y乡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凡是家养犬5月底前一律自觉送到社区,由社区捕杀队统一进行捕杀和尸体处理,凡阻挡灭犬和藏匿犬只的将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再养犬只。
“我们山里人平时出门干农活,让狗看家很放心,待他也像家里人一样。现在为了完成任务残忍地把它处死,全家人都难受的很。”Y乡的一名村民告诉记者,村干部组织起来的打狗队,挨家搜查,见狗就杀,不少狗即使打过了狂犬疫苗,也被强行拉出处理。
“狂犬病疫严重如果是事实,那么依照传染病防治和动物卫生防疫法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无可厚非。”某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表示,但是,政府日常就应该加强犬类的管理,等到情况失控才紧急处理,这就造成了许多养狗者的痛苦。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该把握平衡原则,尽最大努力在社会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合理界限。改教授认为:“毕竟狗是个人财产,公民面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应当付出代价。不考了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大范围捕杀来事项防止疫情的目的?对那些有主人且本可以通过严格检疫,限制活动等方式实现管理的狗采取非常措施,其合理性就值得思考。”
某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说,全国各地政府全面捕杀的时间一再发生,根源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和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此外政府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也至关重要。“这些被捕杀的宠物是无辜的,我国虽然还没有对驯养动物进行全面保护的法律,但是目前我国对家养动物检验检疫的法律规定还是有的。之所以出现狂犬病,是因为饲主没有尽到对所饲养伴侣动物的防疫义务,政府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不力,关于伴侣动物登记、年检制度、防疫制度执行不彻底造成的。”“H区屠狗事件中,许多网友称要保护‘狗权',就指的是动物福利。而且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动物福利层面立法的缺失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社会文明的表现。”
(2)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B类
第二题:“结合资料7”,联系实际,谈谈网络购物消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