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验收(市人防办)
消防工程验收(市消防局)
市政设施道路验收(所属区建设局市政科)
4、办理竣工验收安全评价书(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5、办理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意见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出具质监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防盗设施验收(区公安分局)
8、公安门牌报批(市公安局)
9、返还劳保金(市建筑行业劳保办公室)
10、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1、公建配套项目的移交
文教设施——无偿交给各区教育部门
行政管理——无偿交给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
环卫设施——无偿交给各区环卫局
文化活动中心——区文化局
邮政所——广州邮政局
新华书店——新华书店集团
医疗单位用房——区卫生局
粮油食品店——市粮食集团
商业性服务设施——有关职能部门
12、竣工验收备案(区建设局建管科)
13、通邮申请(邮政局)
经营阶段
1、区划地名申报
a)项目建筑物、住宅小区命名申报(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市地名委员会)
b)项目相关道路命名申报(当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市地名委员会)
2、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手续(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换证(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4、办理《商品房预售款划拨》手续(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
5、产权登记
a)初始登记(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
b)更正登记(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
c)更正名义登记(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