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暂估价
65.1 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材料、工程设备: /
□ 专业工程: /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
□ 另作约定: /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
(1)提前竣工奖额度
■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 元。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 元。
□ 另作约定: /
66.2 误期赔偿费
(1) 每日历天应赔额度为 按照合同价的万分之五 元。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 另作约定:
(3) 误期赔偿费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或履约
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7.工程优质费
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本款不适用;
□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
67.2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额度:
□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即 / 元;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即 / 元;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即 /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