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6)

乐与故人同 分享 2020-06-28 下载文档

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

外环路;四横为:北外环路、人民路、皇亭路、南外环路。主干道间距为800~1000米,道路红线分为三级60米、50米和40米。

规划确定马头新区主干道为9条,形成五纵四横的骨架。五纵为:大桥路、幸福路、中心路、振兴路、昌盛路;四横为:北环路、繁荣路、商贸路、汤郯路郯城段。主干道间距为800~1000米,道路红线分为三级50米、35米和20米。

7.2.4 次干道规划

主城区规划12条次干道,次干道间距为400~500米,道路红线分级为:18米、25米、30米和40米;马头新区次干道间距为300~400米,道路红线分级为20米、30米。

7.3 城市静态交通规划 7.3.1 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城市入口和城市中心地段大型人流、物流集散地设社会停车场共18处。

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及居住小区停车场按规划指标分区配置。 7.3.2 城市广场规划

规划在主城区城市北、南、东入口、人民路东段新增城市广场4处,扩建现状人民广场和朝阳广场。

规划在马头新区高速公路入口地带增设城市广场1处。 工业园区增设城市广场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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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 郯城县城市主干道规划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西外环路 工业路 郯西路 郯东路 富民路 东外环路 北外环路 人民路 皇亭路 南外环路 道路性质 交通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交通性 交通性 生活性 交通性 交通性 红线宽度(m) 60 40 40 50 50 60 60 50 50 60 断面形式 A-A D-D E-E B-B B-B A-A A-A C-C C-C A-A 道路长度(km) 3.2 4.5 4.2 4.2 3.9 3.6 4.45 5.65 5.2 5.1 道路面积(ha) 19.2 18 16.8 21 19.5 21.6 26.7 28.25 26 20.6 表7-2 郯城县城市次干道规划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道路名称 古槐路 古城路 沿河路 团结路 建设路 园林路 昌盛路 振兴路 郯中路 4号线 2号线 1号线 文明路 道路性质 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25 30 18 25 40 18 25 25 25 30 18 18 30 G-G F-F H-H G-G D-D H-H G-G G-G G-G F-F H-H H-H F-F 道路长度(km) 4.5 3.15 2 5.24 5.25 3.33 4.4 4.6 1.25 1.33 3.39 3 3.7 道路面积(ha) 11.25 9.45 3.6 13.1 21 5.99 11 11.5 3.12 3.99 6.1 5.4 11.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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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绿地景观规划

8.1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8.1.1 绿地规划指标 (1)公共绿地

近期(至2005年)人均5平方米。 远期(至2020年)人均10-12平方米。 远期(至2020年) 公共绿地418.16公顷。 (2)绿地率

近期(至2005年)绿地率30%。 远期(至2020年)绿地率40%。 (3)防护绿地规划指标 防护绿地面积155公顷。 (4)苗圃规划

规划苗圃16.84公顷。 (5)绿地规划指标 绿地总面积590公顷。 8.1.2 绿地系统建设

规划形成“生态基质——绿色廊道——绿色斑块”的生态绿色系统格局,其构成为:

(1)绿色生态基质:一心两翼,森林入城。“一心”,在白马河的东南岸、围带河东岸栽植生态林,构成平原森林城市绿心。“两翼”,城市外围渗入主城的两翼绿地,分别是:城区东部的神舟古栗园和沭河西岸的生态林

(2)廊道网络:一环、两轴、六线。“一环”:城市对外交通大外环的防护绿化。“两轴”分别是:南北贯穿城区的白马河沿岸绿化轴和东西横穿城区的人民路城市综合景观轴。“六线”:三条景观大道:古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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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民路、建设路和三条绿色廊道:窑上干渠、李墨干渠、幸福渠。

(3)绿色斑块:公园名胜、珠落玉盘。“十四个公园”为:神舟板栗园、白马河公园、墨泉公园、郯子公园、青年公园、东马乐园、安子桥公园、东海孝妇冢、于公墓公园、采莲湖度假区、马头公园、城北公园、城东公园、城西北公园。“名胜”为:孝妇冢、于公墓、墨泉、故城遗址、白溪秋月、采莲湖、沂水春帆、清真古寺。

8.1.3 树种规划

郯城县城市绿化主干树种确定为银杏,除此之外,还应考虑其它乡土骨干树种和花灌木的搭配和选择。

8.2 城市景观系统规划 8.2.1 规划目标

紧密结合郯城平原森林城市、鲁南水乡城市特色,充分利用和发扬郯城原有自然与人文特点,以城市绿化建设为骨架,以高质量的特色街区为主要内容,以新颖的节点地标建设为点缀,形成亲水、披绿、内容充实、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形象。

8.2.2 城市景观规划 (1)特色街区

商业街:郯中路和团结路商业街区是城市最主要的商业街和城市中心区标志性地段。对商业街两侧的建筑及构筑物面貌应作统一要求,使造型与色彩整体协调,空间收放有序。同时加强步行环境的营造,绿化及街道设施的设计选型。

商业中心:人民路以南,建设路以北,郯西路、郯东路之间区域为全县商贸中心。在旧城改造中,应加强其在整个城市景观功能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文化中心:位于郯东路和郯中路之间地块。规划设计与建设应注重各文化设施与周围空间环境的综合统一布置,在形成相互独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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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同时,使各个分区空间得到整合与有效利用。

沿渠滨水休闲区:在搞好城区河流、水渠防护绿化的基础下,充分挖掘绿化景观价值,建设滨河、沿渠绿化步行休闲带及小型公园,构成有临南水乡特色的城市景观。

(2)城市景观轴

城市内外环路,皇亭路、郑马路、郑东路的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及白马河为城市景观轴线,对其沿线绿化种植,立面街景及环境布置要进行规划设计。

(3)城市标志及景观节点

主城区外环、郯东路、人民路分别为城区入城主要通道,在入口地带、沿路两侧或交通环岛中应设计城市雕塑、小品、绿化,作为出入城区的标志性识别点。在县级商业中心的建筑群、入口广场、各个片区中心或片区入口地段应建设雕塑小品等类似设施。

(4)建筑风貌控制

城市居住建筑外观色彩、建筑材料、建筑形式要取得某种形式的统一,以冷色淡雅色彩为主。

城市商业中心建筑风格可以较为自由,有所创新。城市旅游建筑、文化建筑整体上应能体现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局部地段可结合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市民要求,作个性化处理。

第九章 城市专项规划

9.1 给水规划 9.1.1 水源选择和保护

规划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另外某些工业用水可利用白马河地表水作为水源。城区水源地及其上游补给区应划为为水源保护区。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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