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8)

红薇染露 分享 2022-08-25 下载文档

6、教师、实验员每人限借8册;职工限借6册;学生限借3册(专业书2册、文学书1册)。

7、借书实行限借制,专业书籍学生为三个月,教工为一学期;文艺书籍均为一个月。专业书如无他人需要,可续借一次,但应办理续借手续。

8、为了加快图书流通运转,读者应按时还书,超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0.10元罚款。如多次催还书,仍超期不还者,除追回所借图书外,取消其借书权。

9、因教学、生产实习等需要办理集体借书者,先将书目、册数、期限报教务处或各系部办审批,由经手人负责借阅和保管,遗失或损坏,均由经手人和审批人负责。

10、读者借还书时,应当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调换或加盖印章,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11、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12、字典、辞典等工具书,只能在资料室查阅,概不外借。

13、借书证如不慎丢失,读者应立即来馆申请注销,办理补领手续,办理新证时交工本费4元。在调离或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还清。

14、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坏检索机,破坏检索系统;严禁损坏或私自抽出目录柜中的目录卡片。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用的纸、笔。

7

15、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图书赔偿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九、图 书 赔 偿 制 度

图书馆藏书是学院的宝贵财富,师生员工的精神食粮,是从事教学、科研和生产的一种知识传播工具。读者必须爱护所借图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圈点、批注、污损、撕页和丢失,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读者损坏、丢失所借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

(二)、如无法赔偿原样图书时,视馆藏情况、流通情况和具体情节,按原价的2-6倍赔偿。

1、一般书刊按原价2-3倍赔偿。

2、教学、科研使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的4倍赔偿。

3、流通量大,短期不会重版的书刊或孤本书刊按原价3-5倍赔偿。

4、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价格赔偿,其余各册不退还给读者。

5、丢失内部资料、工具书、珍贵图书按原价6倍以上赔偿。

(三)遗失的书刊经赔偿之后,如在3日内找到原书时,而原书又未损坏,可持原书和赔偿收据,退还赔款。

(四)读者借阅的书刊如果损坏,但没有损坏其内容的,应酌情处理。

1、轻微的划线,应给予批评,并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污损较严重时,除收回原书刊外,按原价50%赔偿。

3、严重污损时,除收回原书刊外,按原价赠偿。

4、如发现撕页、损坏吃内容的,则按丢失书刊处理。

(五)书刊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全院师生共同所有,大家应遵守社会公德,爱护书籍。若发现偷书现象,按书价格10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十、阅 览 室 阅 览 规 则

1、阅览室所陈列的各种图书、报纸、杂志,供本院师生在室内阅览。

2、读者一律凭本人阅览证入室,入室时,只准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书包等物。

3、室内陈列之书刊,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限取一本,阅后须归还原处,不得乱插乱放,更不得私自携出室外,违者将按章处理。

4、室内陈列之书刊,一般不外借,根据教学和办刊需要,有些书刊需要室外复印,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办理借阅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天。

5、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任意搬动桌椅,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

6、读者必须爱护书报杂志,如发现撕页、污损者,将按章处理。

7、自觉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协助工作人员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9 十

一、现 刊 室 阅 览 规 则

1、本室只对本院师生员工开放,学生须凭借书证(或学生证)换取阅览牌后方能入室阅览。

2、入室时,读者只准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书包等物。

3、室内陈列之报刊,读者每次限取一本阅读,阅后须归还原处,不得私自携出室外。

4、读者须爱护书报杂志,如发现撕页、污损者,将按章处理。

5、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室,保持安静,室内不准喧哗、说笑。

6、讲究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或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等。

7、读者出阅览室时,须将阅览牌归还工作人员换回借书证(或学生证)后方能离室。

8、自觉遵守本室开放时间,协助本室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十二、过 刊 室 阅 览 规 则

1、本室只对本院师生员工开放,实行开架借阅。

2、学生可入内自习,也可凭借书证到开架处借阅过期刊物,每次限借一本期刊合订本(教职工两本),借期为30天。

3、开架处不得携带个人书刊、书包入内,阅览处可以带书自习功课。

4、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将食品带入室, 不得随地吐痰,乱抡纸屑。

5、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室;保持安静,室内不准喧哗、谈笑。

6、保持书架整齐,不准随意乱翻乱放,从书架上取下而不借的书刊、资料应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7、读者必须爱护报刊、资料,不得随意勾画、涂抹、剪切,如发现撕页、污损行为,将按章处理。

8、自觉遵守本室开放时间,协助本室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十三、自 习 室 管 理 制 度

1、本室只对本院学生开放。

2、本室是学生温习功课、读书、做作业的场所,不得在室内进行非学习事项的活动,违者本馆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开。

3、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室,保持安静,室内不准喧哗、说笑,不得乱搬桌椅。

4、讲究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吸烟或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抡果皮、纸屑。

5、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或学生协管员)管理,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

十四、图 书 馆 防 火 制 度

1、严禁在书库内安装配电盘,不准使用任何电器,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应采用白炽灯照明,距可燃物不得少于50CM。

2、严禁明火装置、取暖及干其他事情,严禁吸烟及点蚊香。

3、对图书进行熏杀蚊虫时,应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绝对安全可靠的措施方可进行。

4、图书馆工作人员应经常自我检查火灾隐情,发现隐情及时报告,积极整改。

5、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关灯,切断一切电源。

6、图书馆工作人员应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会使用灭火器。

7、图书馆负责人是防火责任人,如不按防火制度办事而造成火灾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同时追究防火责任人的责任

第7篇:图书馆规章制度

中心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借阅规定:

1.图书馆图书仅供中心会员借阅

2.图书馆开放阅读与借阅时间分别为每周一至周五的09:00-21:00 和周六周日的08:00-21:00

3.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四本 借阅期限为2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 到期应归还 未读完需续借者 务必办理续借手续 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图书馆借阅图书若超过借阅期期限 每册每逾期一天罚款0.1元

4.中心会员借阅图书馆图书必须交予前台由前台工作人员登记 前台当日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在电脑客户端登记借阅图书编号、借阅者姓名、借阅时间等信息后方可借出图书

5.会员还书时应将所借阅图书交予前台工作人员验收 前台当日在职员工在确认归还信息并检查图书完好无误后将图书放置回原本位置

6.借阅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 借阅者按图书原价照价赔偿 读者要爱护图书 妥善保管 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 违者照章赔偿

⑴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 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⑵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 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 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⑶损坏轻微 可以修护复原者 其维护费由借阅者承担

二、图书馆入馆规则:

1.保持室内安静 严禁喧哗、嬉闹、起哄 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 禁止穿拖鞋 违者谢绝入内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 馆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 不得污损墙壁 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 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阅读完毕后 请将书籍放回书架上 并摆放整齐

丽水美华少儿英语

2014.10.07

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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