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保障住房建设规划
十三、资金保障
在县级配套资金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抓好以下工作,落实资金保障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1、促进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化,着重建设各类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加强保障型住房对中低收入户籍人口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口的保障作用,提高保障型住房对城市相关产业园区的居住配套功能。
2、全县年度土地出让金的一定资金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3、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落实限制经济适用房转让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