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工转运小构件时须选用合理的抬放方式,防止人为伤害。
(3)使用机械矫正须由专人操作,统一指挥,其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4)采用火焰矫正,必须清理周边环境,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火花引燃引爆其它物品。
(5)热矫正后的构件应妥善放置,做出标识或指派专人看管,待温度降至室温后,方可撤离,防止其余热引起火灾或烫伤相关人员。
(6)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必须按规定分开放置,气瓶附近10米内不得有明火。 (7)拼装前应检查各种机具、电动工具及照明的线路,确认其绝缘等其他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8)拼装使用的工器具必须放置牢固,高处作业时工器具应可靠拴挂或采用其它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其坠落伤人。
(9)使用角磨机打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打磨方向不得对准其他人员。 (10)已拼装好的部件必须摆放整齐且支垫牢固可靠,防止滑落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