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规范(19)
6.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6.2.1 水平推力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能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
6.2.2 水平推力的反力可由相邻桩提供;当专门设置反力结构时,其承载能力和刚度应大于试验桩的1.
2 倍。
6.2.3 荷 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3 条的规定;水平力作用点宜与实际工程的桩基承台底面标高一致;千斤顶和试验桩接触处应安置球形支座,千斤顶作用力应水平通过桩身轴线;千斤顶与试桩的接触处宜适当补强。
6.2.4 桩的水平位移测量及其仪器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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