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病理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对)(2)

南海凝心 分享 2021-06-02 下载文档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无相应负责人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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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制定相应规定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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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免疫组化质量 控制。

5.实行病理诊断 全程质量控制,提 高病理报告质量。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6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6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6

无统计,无分析不得分。 未进行集体读片或讨论不得分。 无登记记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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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病理资料的保存、使用与借阅按相关规定 未按规定进行保存不得分。 执行,病理切片保存时间≥15年;蜡块保存时 间≥15年;阳性涂片保存期限l5年,病理资料 查阅时间为门诊病例15年;住院病例为15年。 阴性涂片保存l年。

6

有些是在网上下了修改的,有些是扫描下来修改的。

9.定期开展临床随访,科主任或专业负责人 至少每半年向临床主动征求意见, 提供改进服 务,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1 0.病理诊断后样本和相关医疗废弃物按照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和国家生物安全要求进 行处理。 6.尸体解剖管理。 1.尸体解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尸体解剖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进行 操作。 3.尸体解剖必须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 及经济利益影响。 4.住院或急诊病人死亡后,为明确死因需作 尸解时,必须事先征得家属(家属代表或能负 全部责任者)的同意,并签署“尸体解剖知情 同意书”。在来征得家属同意前,不得在尸体 上进行违规操作。 5.尸体解剖不能早于死亡后2小时内进行。如 因特殊情况必须在死亡后2小时内解剖者,应 由两名主治或以上医师诊断死亡, 并负责签字 证明。 6-决定进行尸体解剖时,原床位住院医师,应 详细填写“尸体解剖申请单”,经主治医师及 死者家属签字后调换“尸体解剖申请单”,最 后把“尸体解剖申请单”送病理科。 7·尸体解剖时,主要负责诊治的医师必须参 加。必要时可请有关领导参加,其他一切与医 疗、教学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参观。 8·凡有医疗纠纷需作尸体解剖者,应及时告 知家属应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并由医务部报 分管领导,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尸体解剖申请 书》。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9·尸体解剖后,如发现为烈性传染病、中毒、 自杀、他杀时应于病理诊断确定后,在各自规 定时间内向相关疾病控制部门或公安机关报 告。 7.认真做好设备、 1.建立科室仪器校准、保养操作规程,并有 仪器的保养及校 准

和试剂的管理, 加强危险品、毒 株、菌株的控制。 完整的校准、保养记录。 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大型设备、仪器的保养 及校准。 3.要求强检的计量器具应定期强检,及时淘 汰验定不合格的设备。 4.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 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5.试剂管理严格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6.危险品、毒株、菌株的管理:科室应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实行 专人、专管、专用、专处理的原则。 五、实验室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100分) 1.室内质控。 1.各专业组定量和定性检测都应实行有室内 质控方案, 采用稳定的商用质控品和自制的质 控品。 2.严格遵照室内质控的标准操作规程,有失 控处理及原因分析记录。 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 限至少为2年。 2.室间质控。 1.按卫生部要求进行室间质控,质量管理 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4

未开展随访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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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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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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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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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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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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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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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建立相应操作规程不得分, 记录不完善 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无专人负责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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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6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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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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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未按规定实施室内质控酌情扣分。 30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无失控处理及分析 结果视其情况扣分。

40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30

有些是在网上下了修改的,有些是扫描下来修改的。

六、生物安全与医院感染防控(150 分)1、贯彻落实《病 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条 例》和《生物安全 手册》(四川省医 学科学院·四川省 人民医院制订)等 有关规定。 1.科室应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并 有定期工作记录。 2.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例》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重点是:①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②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制 度;③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④标本采集运输 制度;⑤样本保管制度;⑥尖锐器具安全使用 制度;⑦废弃物处理制度;⑧安全应急处理制 度。 3.实验室应按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 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及个人防护用品。 4.做好生物安全防护记录(包括废弃物交接、 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标本保管、工作人员 体检、持续改进、应急事故处理记录。 5.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废弃物分类 管理办法执行。 2、取

材室生物安 全。 1.凡进取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 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 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2、取材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 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进人 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标本取材室。参观人员 等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 4、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取材人员必须 穿戴隔离衣、 手套、 口罩和帽子, 脱掉隔离衣、 手套、口罩和帽子后和离开取材室前须洗手。 5、 所有组织标本的处理统一在取材室中进行。 6、严格遵守锐器使用管理办法,防止锐器损 伤,如有损伤,按“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 急措施”进行处理。 7、每天至少消毒清洗工作台面一次,污染物 溅出后要及时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 毒、灭菌措施” 。 8、禁止在取材室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 化妆和储存食物等。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医 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严格执行技 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2.实验室的布局、设施、工作台面、流程及 个人防护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3.实验室应将生活区和实验区分离,能有效 地保证工作人员不受感染, 样本问不发生交叉 污染,不发生由实验室引起的感染扩散。 4.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 离技术、标准预防、手卫生规范。 5.医疗废物、废水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分类 处理规定执行。 6.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感染培训每年不少 于4学时。 未按相关规定培训不得分。 无记录不得分, 记录不完善视其情况酌情 扣分。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无记录不得分。 记录不完善视其情况酌情 扣分。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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