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二)质量要求
1、质量目标及验收标准:
(1)达到该分项工程优良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
(2)符合甲方技术交底要求。
(3)粉刷、楼地面面层的质量同样板层(乙方先施工样板间(套)经建设、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必须经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南京江宁地区优良工程。
(5)质量评定标准:平整、垂直3mm、阴阳角方正2mm、几何尺寸5mm,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检查每超一处罚20元。
(6)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联系单)、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规范、南京江宁地区有关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和现场交底,乙方设兼职质量员: 。
(7)对质量达不到要求而乙方不及时落实整改,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其中一项或多项同时)以下措施:①拆除; ②组织另外人员整修,每人次或每工日300元,从乙方当月承包款中扣除 ;③罚款处理和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④直至中止协议,作乙方违约处理。
(8)技术交底(不明确)或未涉及的分项施工方法由甲方现场或例会中决定为准。
(9)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施工层分项,其工作量单价下浮10-40﹪(必须、达到合格为前提)。
(10)质量验收以行业部门、监理、业主等为主,对乙方书面提出并在项目部例会中宣布过的质量问题下次重犯除由乙方整改外,并处以罚款每次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对每次业主、监理验收的施工层或隐蔽工程验收不能一次通过超过二次(层),超过的次数或层数处以200-2000元/次或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