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厅演出管理办法(试行)
一、演出期间严禁大声喧哗、打口哨、吃东西、吸烟及随意献花。
二、演出开始后不准随意出入。
三、各场次演出负责人安排好照相、录像的固定位置,演出期间不可以随意走动拍照录像。非负责该场次的照相录像人员,不得在台前及观众席前拍照录像。非本院学生教师,并且没有被安排照相录像任务的外来人员不准进场照相录像。
四、如艺术实践演出等学院内部教学活动的演出不允许外来人员参加。开办毕业音乐会的学生,其家人在规定人数范围内、有秩序的观看演出。
五、参观演出的学生在演员演唱或演奏期间不允许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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