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如司法类的邓玉娇事件;上述事件起源都是社会热点问题,在互联网的作用下被逐步放大,具备了更广泛的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从私人事件到网络民意的转化速度正在不断加快,许多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就能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4、影响范围往往超出事件本身。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包括网络新闻和搜索引擎等是网民最常使用的功能之一。由于多数网络媒体没有独立采访权,主要转载传统媒体报道为主,但是他们利用网络独有的超链接优势对信息加以整合,加上新闻与评论互动,使其向纵深发展,产生新的传播效果,对事件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影响范围可能大大超出事件的本身影响。如在“北方数省遭遇暴雪袭击”、“山西煤炭整合风暴”等网络舆情中,网络媒体给了各种观点空间,最终的讨论开始走向地域歧视、国进民退、房价等话题,已经超越了原有的事件本身。
三、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对策建议
1、树立科学的网络舆情应对理念,变被动为主动。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实践中,较多地采用了行政管理的方式。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网络的应用,显然,这种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网络舆论引导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转变危机观念,把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提高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及时、适度调整网络舆论引导策略,并要根据网络的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变被动为主动,立足于“疏”和“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