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的行政体制:首先,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就是政企脱钩,企业不再在行政上隶属于政府部门。政府要做到宏观管好,微观放开。其次,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效率。
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1.建立、健全科学的经济决策体系和制度。
2.深化金融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机制的作用,进行宏观调控的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是:(1)要加快发展货币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2)要逐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3)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4)大力支持银行发展中间业务;(5)继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着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明晰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意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管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
3.建立健全宏观调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与分级调控。
两级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合理、明确地划分权。建立两级宏观调控体系,要注重发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作用。
三、建立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法律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是: 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宏观调控的程序化和高效化。
2.建立健全适应我国宏观调控的法律体系应继续着重做好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