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给予适当奖励
① 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现象,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者。 ②
③ 每次卫生评比达优,工作效率高,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④ 为管理中心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被采用者。 ⑤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管理中心利益免受损失者。 ⑥ 拾金不昧,受顾客表扬,为管理中心赢得荣誉者。 1.2奖励形式: ① 通报表扬 ② 授予荣誉称号 ③ 晋升工资 ④ 晋级
⑤ 在给予以上奖励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3) 奖励的程序:各种奖励均由部门主任提名,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部门总监批准,受奖员工须填写奖励登记表,并存入员工本人工作档案。 2.0 处罚制度: 2.1轻度违纪
① 出入时拒绝接受保安检查。
② 迟到、早退、上班时不佩戴工作牌或佩戴他人工作牌。
③ 仪容姿态不佳,当班时衣冠不整或不按规定着装,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④ 当班时,未经批准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非工作需要串岗、脱岗,携带家属到工作岗位。
⑤ 不在规定时间、地点进餐。
⑥ 当班时间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挖耳、剪指甲等,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等。
⑦ 与上级谈话不文明礼貌 2.2重度违纪
①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离班次。
② 当班时批瞌睡、吃零食、干私活,与顾客发生争吵或发脾气等不良行为。 ③ 当班前二小时饮酒,或当班时带有醉意。
④ 泄露管理中心机密,偷拿管理中心物品或顾客物品。 ⑤ 旷工一天者。 2.3严重违纪
① 拒不执行上级命令,对抗领导(有忌拖延,干活时动作迟缓)。 ②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三天者。
③ 擅自动用顾客物品,造成损坏,对拾遗物品不上交,占为己有者。 ④ 严重违反管理中心规章制度,损坏管理中心名誉者。 4)处罚方式:
① 对轻度违纪者,扣除当月评分20分,并给予批评警告处分。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轻度违纪者,按重度违纪处分。
② 对重度违纪者,扣除当月评分40分,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当月累计三次以上重度违纪者,按严惩违纪处分。 ③ 对严重违纪者,开除。 2.4处罚程序:
① 对违纪员工处分时,均须填写“违纪过失单”,违纪过失单由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提议签发,列明违纪事实,判定违纪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有见证人时应将见证人签名,违纪人须在过失单上签认。拒不签认的由见证人或提议人签字生效。过失单一式三份,分别由违纪人所在部门、人事行政部、保卫部门存档,违纪员工如一年内不再发生违纪行为,可考虑撤销处分,表现突出者经批准,可提前撤销。 ② 批评警告处分由领班或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生效。 ③ 书面警告处分由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生效。
④ 开除处分由部门主任提议,人事行政部审核,报部门总监批准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