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出台14项优惠政策,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凡在**市区域内,兴办以养老、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儿和弃婴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优抚医院、按摩医院、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院、光荣院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均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福利服务机构,凭市级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臵批准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经费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将切实保障国有社会福利机构的日常经费。在建设方面,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将划拨供地或在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上适当降低。新建社会福利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将酌情减免,并免交城市污水处理费。新增用电容量,按国家计委新规定的标准减半征收贴费。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将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收费等。在税收方面,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福利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照现行国家税法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十一五”规划及地方对养老机构各方面的优惠政策,给养老机构的兴办提供了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
二、国际、国内老年人现状分析
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一份最新报告,在世界各国中,60岁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以意大利为最高,达23%,其次为希腊的22.8%和日本的22%,再次是德国的21.8%和瑞典的21.7%。不过该组织预测,尽管以老人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为标准统计出的几个“老人大国”都是发达国家,但目前全世界的老年人有一半以上的老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