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示范文本文件编号:YF-ED-J7965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且没个月按照职工总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该机构申报并缴纳本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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