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2 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3 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4 借款人满足提款前提条件或经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后,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5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对象。借款人应和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 还款
3.1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在还款日和每一结息日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