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学质量(20分)
根据期中、期末两次质量检测,学生课业测试成绩分优秀率和合格率,两次成绩取平均值,分别计20、15分。(二)、加分项目
教研组、备课组以及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教师育人团队等在教学创新、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大型活动中,获得国家、省、潍坊市和安丘市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的,团队参与人员可按照10分、8分、6分、4分分别给予奖励加分。
(三)、一票否决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评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触犯刑律,受司法机关拘留收审及以上处罚的;
2.品行不端,有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的良好形象,给教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3.由于工作失误,给学校师生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6.连续旷工一周及以上的;
7.引发安丘市级以上教育投诉并被查实下发整改通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