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大豆油 环氧植物油 环氧脂肪酸甲酯
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做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能维持当地大气和水环境、声环境的质量现状,不会使现状质量出现降级。
8.4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增塑剂行业应逐步缩小邻苯二甲酸酯的份额,提高无毒、环保产品的份额,重点发展苯二甲酸、柠檬酸酯类、偏苯三酸酯、癸二酸二己酯等产品。本项目生产产品为环氧脂肪酸甲酯何环氧大豆油,符合“十二五”规划要求。
本项目生产产品为环氧脂肪酸甲酯何环氧大豆油,全年产量共计60000t/a,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淘汰类”项目。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精细化工:催化剂、助剂、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公司产品属于催化剂、助剂、添加剂新产品范畴,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同时在《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中, 项目不属于淘汰和禁止发展类。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有关产业政策。 九、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内,符合桐乡市城市总体规划、桐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只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各项要求,可以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和固废妥善处置。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污染物达标排放后的对外影响可以维持现有区域环境质量水平,其所需的总量指标通过排污交易解决,并通过区域削减予以平衡,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因此本项目可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协调,本项目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