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钦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⑧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⑩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视现场审查情况提出)。
请申请人员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3)认定结果将以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布等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4)颁发证书。主要通过各县区教育局发放和在钦州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领取通知等形式。
二、关于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各县(区) 教育局负责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其中: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申请人员集中在钦南区教育局认定。
(二)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及联系电话:
原标题: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点击下载>>>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